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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上为什么要使用泰州条码?

作者:泰州元厚条形码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1-08-03 09:02:32

什么是商品条码?

商品条码是将表示商品信息的数字代码转换成由一组规则排列的平行线条构成的特殊符号。1970年,美国的食品杂货业率先在食品包装载体上使用这种条码,随之扩展到世界范围内使用。商品条码是商品的“身份证”,是商品流通于国际市场的“共同语言”。

商品上为什么要使用泰州条码

商品条码是实现商业现代化的基础,是商品进入超级市场、POS扫描商店的入场券。在扫描商店,当顾客采购商品完毕在收银台前付款时,收银员只要拿着带有条码的商品在装有激光扫描器的台上轻轻掠过,就把条码下方的数字快速输入电子计算机,通过查询和数据处理,机器可立即识别出商品制造厂商、名称、价格等商品信息并打印出购物清单。这样不仅可以实现售货、仓储和订货的自动化管理,而且通过产、供、销信息系统,使销售信息及时为生产厂商所掌握。目前世界上大约有70万家POS扫描商店,我国已建成1000余家POS扫描商店。这类POS店正以惊人的速度发展。事实上,条码已成为商品进入超市的必备条件,商品条码化是企业提高市场竞争力,扩大外贸出口的必由之路,是实现生产流通环节自动化的前提条件,同时也是制造商适时调整产品结构的技术保障。近年来,我国许多城市(如北京、上海、福建等)已有文件规定,所有无条码商品不得进入超市。

怎样使用商品条码?

商品条码一般印在商品包装上,或将其制成条码标签附在商品上。对于小批量产品来说,条码也可印在不干胶上张贴。

哪些商品适宜采用条码?

所有零售商品,例如食品,饮料,卷烟,土特产品,服装、鞋帽,医药品,化妆品、牙膏、香皂、洗衣粉等日用化工品,图书,胶卷、空白磁带等信息用化学品,文教体育用品,工艺美术品及玩具,日用塑料制品及日用橡胶制品,日用搪瓷制品,餐具饮具,电视机、收音机、录音机、电冰箱、洗衣机等家用电器,手工工具,剪刀等日用五金制品,日用杂品等都适宜采用条码。

商品条码的形式与结构

商品条码有两种形式,即标准码和缩短码。 

标准码: 由13位数字构成的条码称为标准码,标准码尺寸为:37.29mm×26.26mm,放大系数取值范围是0.80-2.00,间隔为0.05。标准码的13位数字构成分两种情况: 

第一:对690,691打头的条码,由7位厂商代码、5位商品代码及1位校验码构成;

例:690MMMMMPPPPP C

厂商代码商品代码校验码

第二:对692打头的条码,由8位厂商代码、4位商品代码及1位校验码构成;

缩短码: 由8位数字构成的条码称为缩短码,只有当标准码尺寸超过总印刷面积的25%时,才允许申报使用缩短码。缩短码尺寸为:

26.73mm×21.64mm,放大系数取值范围是0.80-2.00,间隔为0.05。 

缩短码的8位数字由7位商品代码和1位校验码构成。 

例:69××××× C 

商品代码 校验码

二维码技术条码是一种用图形表示的数据文件,是利用图形作为表示和携带信息的载体。它区别于其他信息载体之处在于,它不依赖于传统的电磁信号方式作为信息载体。这是信息时代的巨大变革。人们日常见到的印刷在各种商品外包装上的条形码,是普通一维条码,也是平常所说的传统条码。这种条码自本世纪70年代初问世以来,得到人们的普遍关注,发展速度十分迅速。但一维条码的信息容量非常有限,仅能容纳一二十个字节的数字符号;它不能直接描述商品(比如形状、性能等特征),只能作为一种代号并通过这些代号调用后台数据库里的信息。离开了预先建立的数据库,一维条码的使用就受到了大大的限制。

八十年代末,出现了具有大信息容量的条码--二维码,它从简单的将一维码堆积而成的二维码(例如PDF417)到矩形的二维码(例如QR),信息容量从原来的几十个字节到接近2000个字节,通过压缩技术能将凡是可以数字化的信息,包括汉字、照片、指纹、钳子、声音等进行编码,在远离数据库和不便联网的地方实现信息的携带、传递和防伪。

QR上面是三种二维码的样图。二维码作为一种全新的自动识别和信息载体技术,正被越来越多的人们所了解和认知。目前,国外先进发达国家已将此项技术广泛应用于国防、海关、税务、公共安全、交通运输等信息自动携带、传递、防伪领域。

二、二维码车辆管理的具体应用车管所新车入户专用扫描仪NLSHR200车辆管理涉及到车辆的信息、安全、检验、审核等项内容的管理。作为一种交通工具的车辆和掌握此交通工具的驾驶人员,时刻处在时空的动态运动之中,政府有关部门如何按照上述例举的管理内容实现对时刻处在运动状态下的客体(车辆和驾驶人员)进行有效管理是政府车辆管理部门面临的课题。二维码作为一种简单经济实用的信息载体,建立一种信息载体与数据库的有机联系,使管理部门能够实时地监查动态客体并把握动态客体运动轨迹,实现管理过程的网络化、自动化是车辆管理部门的目的。以下将二维码可能在车辆管理中的应用做一分析。

1.行车证驾驶证管理行车证是公安部门制作的带有法律意义的车辆证明文件,其中的信息是经过车辆管理部门审定,具有法律保证作用。采用印制有二维码行车证,将有关车辆上的基本信息,包括车驾号、发动机号、车型、颜色等车辆的基本信息转化保存在二维码中,其信息的隐含性起到防伪的作用,信息的数字化便于与管理部门的管理网络的实施实时监控。

2.车辆的年审文件车管所新开张必备的硬件,二代身份证阅读器,暂住证设备和二维扫描枪HR200车辆的年审文件是政府车辆管理部门实施车辆审验的过程监督文件。事实上目前在车辆的审验过程已经采用的自动化作业手段,在每个审核的过程中,目前采用的是通过签字盖章的办法,容易出现作弊的情况,在自动检测的过程中实现通过确认采用二维码自动记录的方式。保证通过每个检验程序的信息自动化。

3.车辆的随车信息目前车辆的随车信息仅有年检标志。可以在随车的年检标志上将车辆的有关信息包括通过年检时的技术性能参数,年检时间,年检机构、年检审核人员等信息印制在在年检标志上,以便随时查验核实。同时,还可以在对车辆上牌登记的时在车辆的隐蔽处贴上带有二维码的标记,以便在车辆损坏或被盗、丢失时能够通过对其识读及时发现车辆基本信息。

4.车辆违章处罚在现有交通管理模式中,交警对车辆违章处罚主要还是采取人工方式。在应用二维码技术之后,交警在执勤时,一旦发现车辆违章(例如闯红灯、酒后驾驶等),交警可通过二维码掌上识读设备对违章驾驶员的证件上的二维码进行识读,系统自动将其码中的相关资料传到掌上设备的数据库中,并且交警根据车辆的违章类型,将其违章情况直接记录在掌上识读设备中,并可根据其违章类型开具处罚单椐。每天通过掌上识读设备与交警部门的中心数据库的上传下载,可将交警当班所查车辆数及处罚的全部记录上传到中心数据库,同时中心数据库也会将每天最新车辆信息下载也掌上识读设备,实现对车辆违章处罚的有效管理。图例如下:

5.车辆监控网络以二维码为基本信息载体,建立局部的或全国性的车辆监控网络。以上已经举例说明二维码作为一种基本的信息载体,将随着客体(车辆、驾驶员等)在变化的时空中运动,如何实施对客体运动轨迹的跟踪和有效的监控,必须通过以车辆的基本信息为主体,采用相应的二维码识读器与政府车辆管理数据库的连接实现对车辆和驾驶人员的跟踪监控,保证车辆管理有效、实时和自动化。

用条形码生成器制作电子监管码,此种方法要使用专门的条形码或标签软件,国内外有多种这样的软件。缺点:

(1)学习成本较高,且不易掌握,软件里面有很多专业设置。

(2)非法软件缺少技术支持,一些使用此类软件的操作人员主要靠摸索学习软件医药包装,有时用了大半年还只能用默认的设置,不会有针对性地更改一些特殊设置。

(3)用标签或条形码软件制作条形码,由于软件架构和编码实现方式不同会导致操作方式之区别,输出精度之差异,最终导致打印的条形码识别率和等级有差异。

操作人员一般不会去比较使用多种软件连线加工,故以为自己制作的条形码识别率低是正常现象,其实有很大的改进余地。如果使用条形码生成器的方法来制作电子监管码,据了解,用目前市场上千元,甚至几百元的标签或条形码软件就可以大族冠华,它只要支持EAN/UCC-128码制即可。即你原先用哪个专业标签或条形码软件制作条形码,通常可以继续使用它来制作监管码。

第一条为了规范商品条码印刷资格认定工作,保证商品条码印刷质量,加快商品条码推广应用,促进商业自动化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商品条码印刷资格认定,是指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及其分支机构根据印刷企业的申请,依照商品条码国家标准及有关规定,对印刷企业的商品条码印刷质量保证能力进行评审,并对评审合格的印刷企业通过颁发《商品条码印刷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确定其商品条码印刷资格的活动。 

第三条商品条码印刷资格认定的申请、评审、核准、发证、注销及复认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所属中国物品编码中心(以下简称\\\"编码中心\\\")统一负责全国商品条码印刷资格认定工作,负责核准印刷企业商品条码印刷资格并颁发《资格证书》。 

第五条编码中心分支机构负责受理当地印刷企业的商品条码印刷资格申请,负责组织评审和抽样检验。

第六条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的印刷企业,可以申请商品条码印刷资格认定。

第七条申请商品条码印刷资格认定的印刷企业,应当到当地编码中心分支机构办理商品条码印刷资格认定申请手续,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商品条码印刷资格申请书(表);

(二)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复印件; 

(三)商品条码印刷质量保证手册。 

第八条编码中心分支机构自收到申请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之日起七日内完成书面审查。对书面审查合格的,编码中心分支机构应当在完成书面审查之日起一个月内,组织完成对申请企业的现场评审和抽样检验:对书面审查不合格的,编码中心分支机构应退回并说明理由。

编码中心分支机构对现场评审和抽样检验合格的,应签署意见,并连同申请材料、评审资料及抽样检验报告等报编码中心核准;对现场评审或抽样检验不合格的,编码中心分支机构退回并指出不合格项。 

第九条编码中心自收到编码中心分支机构报送的资料之日起十五日内完成核准。对通过核准的,颁发《资格证书》并予以通报;对未通过核准的,编码中心应退回并说明理由。 

第十条获得《资格证书》的印刷企业可以承揽商品条码印刷业务,接受系统成员或者商品条码合法使用者的委托印刷商品条码。 

第十一条印刷企业承揽商品条码印刷业务时,应当查验印刷委托人的《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证书》或者合法使用商品条码的证明文件,并登记证书号码或文件批号。

印刷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印刷商品条码,保证商品条码印刷质量。 

第十二条《资格证书》的有效期为三年。 

第十三条获得《资格证书》的印刷企业在《资格证书》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保留商品条码印刷资格的,应当在《资格证书》有效期满前两个月申请复认;编码中心及其分支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复审及复核。 

第十四条对已取得《资格证书》的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当及时改正;未改正的,由编码中心注销其商品条码印刷资格,收回《资格证书》并予以通报。

(一)承揽未取得《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证书》或合法使用商品条码证明文件的委托人的委托印刷商品条码;(二)商品条码印刷质量监督检查不合格。

第十五条本办法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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