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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打印不同泰州条码的具体操作方法

作者:泰州元厚条形码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1-09-07 08:06:22

最近有朋友咨询怎么连续打印不同的条形码,下载的有软件,但是不会操作。条码打印软件连续打印不同的条形码,有两种方式:数据库导入和序列生成,今天就给大家介绍下条码打印软件连续打印不同泰州条码的具体操作方法:

一、连接excel数据库,通过数据库导入连续打印不同数据的条形码。具体操作可以参考条码打印软件Excel数据库导入的注意事项。1.点击条码打印软件左侧的"条形码"按钮,在画布上绘制条形码样式,双击条形码,在图形属性-数据源中,点击"修改"按钮,数据对象类型选择"数据库导入",在字段中选择相应的字段,点击编辑,即可出现对应的内容,最后点击确定。条形码绘制好之后,可以点击软件上方工具栏中的"打印预览",看下预览效果。

二、在条码打印软件中用序列生成来实现条形码的序列递增。1.制作可变条码。在条码打印软件中,双击绘制好的条形码,在图形属性-数据源中,点击"修改"按钮,手动输入固定不变的内容ZL,点击编辑。2.点击" "号按钮,数据对象类型选择"序列生成",开始字符串为1,点击添加。在右侧的处理方法中,点击" "号按钮,处理方法类型选择"补齐",目标长度为3(根据自己的需求自定义进行设置),填充字符为0,点击添加-确定。设置好之后,可以点击软件上方工具栏中的"打印预览",看下预览效果,

以上就是条码打印软件连续打印不同条形码的两种设置方法,是不是很简单,这两种方法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我们的工作效率,有兴趣的朋友可以下载条码打印软件,按照以上步骤进行操作。

二维条码在手机上的应用目前逐渐成为时尚。人们通过手机二维码技术实现的移动商务、导航和位置服务、名片识别和输入、快捷付款和影视节目指南等丰富多彩的增值业务已经变成了人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在日本东京的便利店、地下铁、户外广告、杂志上面,随处可见二维码图案。行人偶尔停留,取出手机随意一拍,仅仅是这一瞬间,他们就完成了信息获取、电子交易以及二维码凭证获取。而后便可开心地奔赴影院、球场、餐厅、机场等场所,快捷地享受他们定购的服务。目前在中国,二维码技术正在以一种更加便捷的方式悄然侵入到广大时尚消费人群之中。

 二维码究竟能有多大的市场渗透力? 或许银河传媒对于二维码的新技术开发将要使二维码无处不在。银河传媒正是利用其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型二维码为商家构建了一个精准、高效、覆盖面广、低成本的创新营销模式,为消费者提供了一个便捷、安全、个性化的时尚服务消费通道。T-code二维码的出现,为正在不同媒体间无所适从的人们打开了一条跨媒体的通道。作为一种主动性型的媒体,只要你有兴趣,任何形式的媒体,都可以经这一通道实现“互联互通”,在平面到网络的这一通道上,它轻松地连接起了人们的日常生活与网络世界,甚至重新为那些互联网上的低迷业务带来了生机。

即将召开的2010 年中国互联网大会,也将使用银河传媒研发的短信二维码T-code为大会所有参与人员的进行签到。基于本次互联网大会的主题,“服务——网络价值之本;绿色——网络发展之道”。银河传媒总裁沈维谈到,银河传媒协助本次大会提供的短信二维码签到服务十分契合本次大会的需求。首先从签到方式上来说,短信二维码签到避免的传统纸质载体签到形成的资源浪费。其次它不同于彩信二维码的是短信二维码更加迅速便捷,能够覆盖所有的手机用户,避免的使用盲区的存在。

会议签到功能仅仅是短信二维码的一小块功能而已,更大意义上,短信二维码让手机成为一个超级媒体载体。在这个载体上,只要你的手机能实现短信收发功能,那么任何商品的二维码都能为消费者提供服务。而在的三个核心维度上T-code将会协助客户在方便快捷的进行市场拓展上。核心一、近乎100%的到达率,T-code在用户的验证数据的过程中为商家带来了庞大而准确顾客数据、消费数据,为二次营销或者进行营销策划起到重要的数据统计分析价值;核心二、搭建多赢格局,T-code充分利用自主研发的二维码核心技术,实现线上付款、线下兑换的全新电子物流商务模式,成为联接商家和用户、线上和线下的纽带,在为商家提供一个精准、高效、覆盖面广、低成本的创新营销模式;核心三、控制成本,T-code为用户提供展示、交易、验证全套服务平台,用户不需改变工作流程,也不需额外增加任何库存、物流、人员、管理成本。三个核心的综合因素决定了T-code正为消费者提供了一个便捷、安全、个性化的时尚服务消费通道,倡导了一种极富e时代精神的消费理念。

T-code二维码正在同传统媒体进行完美结合,打造一个立体的营销平台,并且具有精准、高效、低成本的独特优势。这样的结合是全面整合多种信息、跨平台组合的营销平台。她所具有的独特魅力在于,通过短信二维码可以将你需要表达的信息无处不在。或许两年以后你钱包里的各种打折优惠卡等等都会浓缩在一个小小的二维码里.

条形码申请、商标注册、申请、版权登记申请、产品检测报告服务:

一、申请注册商品条码厂商识别代码的条件 依法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的生产者、销售者可根据自己的经营需要,申请注册厂商识别代码。申请注册行为是自愿的。

二、需提交材料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复印件(一式两份);  2、 填写《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注册登记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3、 交纳系统成员注册费凭证复印件(一式两份)。  申请人获准注册厂商识别代码的,由中国物品编码(以下简称编码)发给“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证书”

三、注意事项1、厂商识别代码有效期为2年,系统成员应当在厂商识别代码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办理续展手续。逾期未办理续展手续的,将注销其厂商识别代码和系统成员资格。2、系统成员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当自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文件和《系统成员证书》或《系统成员证书》(续展),办理变较手续。

第十五条 企业在设计商品条码时,应当根据应用需要采用《商品条码》(GB12904)、《储运单元条码》(GB/T16830)、《EANUCC系统 128条码》(GB/T15425)等国家标准中规定的条码标识。

【释义】

1. 本条是关于企业设计商品条码的规定。

2. 企业在设计EAN/UPC、ITF-14、UCC/EAN-128商品条码时,必须符合相关的国家标准要求。

在设计EAN/UPC商品条码时,其尺寸、颜色搭配及印刷位置等应符合GB12904《商品条码》及GB/T14257《商品条码符号位置》的相关要求。

在设计ITF-14时,应符合GB/T16830《储运单元条码》的相关要求。

在设计UCC/EAN-128时,应符合GB/T15425 《EANUCC系统 128条码》及GB/T18127《物流单元的编码与符号标记》的相关要求。

第十九条 系统成员对其厂商识别代码、商品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享有专用权。

【释义】

1. 本条是关于商品条码专用权的规定。

2. "系统成员对其厂商识别代码、商品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享有专用权"是指:系统成员有权专用本企业注册的厂商识别代码及商品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国家保护系统成员注册的厂商识别代码及商品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不受侵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系统成员注册的厂商识别代码及商品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

3. "相应的商品条码"是指:EAN/UPC、ITF-14及UCC/EAN-128三种类型的商品条码。

第二十条 系统成员不得将其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转让他人使用。

【释义】

1. 本条是关于对系统成员使用商品条码的禁止性行为的规定。

2. 为保证商品条码标识的惟一性,系统成员不得将其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商品条码转让他人使用或与他人共同使用。

3.系统成员在商品上使用商品条码时,通常情况下应保证商品上所标注的生产者名称与系统成员的名称相一致。

4. 在统一管理商品代码的前提下,集团公司(总公司)下属的分公司(分公司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可以使用集团公司注册的厂商识别代码及相应的商品条码,但必须在商品或包装上标注集团公司的名称或集团公司和分公司的名称。

第二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核准注册不得使用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条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商品包装上使用其他条码冒充商品条码;不得伪造商品条码。

【释义】

1. 本条是关于商品条码使用的禁止性规定。

2. 本条规定禁止下列三种违法行为:

1)未经核准注册使用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

2)在商品包装上使用其他条码冒充商品条码;

3)伪造商品条码。

3.未经核准注册使用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是指:擅自使用他人注册的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侵犯商品条码专用权;使用编码组织尚未启用或已注销的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编码组织是指国际物品编码协会及各成员组织。

4. 使用其他条码冒充商品条码是指:将非商品条码充当或作为商品条码使用的行为,企业内部使用其他条码的情况除外。

5. 伪造商品条码是指:以欺骗为目的,编造或变造(包括拼凑、粘贴、手画等)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商品条码(包括供机器识读的标识和供人识读的数字代码)的行为。

第二十四条 销售者不得经销违反第二十一条规定的商品。

销售者不得以商品条码的名义向供货方收取进店费、上架费、信息处理费等费用,干扰商品条码的推广应用。

【释义】

1. 本条是关于销售者的禁止性规定。

2. 本条禁止销售者经销下列商品:

1)未经核准注册而使用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商品条码的商品;

2)在商品包装上使用其他条码冒充商品条码的商品;

3)伪造商品条码的商品。

销售者经销过程中,商品条码超过使用有效期或被注销的除外。

3.本条规定禁止销售者以商品条码的名义向供货方收取进店费、上架费、信息处理费等费用,干扰商品条码的推广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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